2013年3月24日星期日

廠房裝修通風和空氣調節相關規定

廠房裝修通風和空氣調節相關規定

通風和空氣調節相關規定

一、空氣中含有容易起火或爆炸危險通風設備物質的房間,其送、排風系統應采用防爆型的通風設備。送風機如設在單獨隔開的通風機房內且送風干管上設有止回閥時,上海廠房裝修可采用普通型的通風設備。

二、排除有燃燒和爆炸危險的粉塵的空氣,在進入排風機前應進行淨化。上海廠房裝修對於空氣中含有容易爆炸的鋁、鎂等粉塵,應采用不產生火花的除塵器;如粉塵與水接觸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,不應采用濕式除塵器廠房通風

三、有爆炸危險的粉塵的排風機、除塵器,宜分組布置,並應與其他一般風機、除塵器分開設置。

四、淨化有爆炸危險的粉塵的干式除塵器和過濾器,宜布置在生產廠房之外的獨立建築內,且與所屬廠房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10m。上海廠房裝修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干式除塵器和過濾器,可布置在大型排風扇生產廠房的單獨間內:
1、有連續清灰設備;
2、風量不超過15000m3/h、且集塵鬥的儲塵量小於60kg的定期清灰的除塵器和過濾器。

五、有爆炸危險的粉塵和碎屑的除塵器、過濾器、管道,均應按現行的國家標准《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範》的有關規定設置泄壓裝置。

淨化有爆炸危險的粉塵的干式除塵器和過濾器,應布置在系統的負壓段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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