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6月20日星期四

歐盟提高外部電源供應器要求(二)



  目前,歐盟ErP指令的修訂正進入高電源供應器峰期,已頒布針對具體產品實施措施共計十六項,其中公布對應協調標准有十項,包括電冰箱、電視機、家用洗碗機、家用洗衣機、空調、熒光燈及其鎮流器、電動機、水泵、外部電源以及待關機實施條例。從屢次法電漿設備規演變可以看出,歐盟能源功耗指標和能效等級正在飛躍提升,相關產品出口風險大大增加。

  中國是外部電源出口大國,歐盟是我國外部電源出口的主要區域之一。調查顯示,為滿足ErP指令下第一階段外部電源的額定輸電漿鍍膜出功率要求,目前市場上產品有52%必須重新設計;93%的產品必須重新設計才能符合第二階段的要求。外部電源作為我國的勞動密集型產業,大多數企業均處於節能意識和技術實力均較薄弱的發展AP Plasma階段,為滿足新要求,從設計階段、制造階段到後期認證階段都要承擔不少的額外費用,大大增加鎢鋼銑刀了出口成本,使得出口面臨不小的挑戰。

  檢驗檢疫專家指出,未來幾年以ErP指令為首的法規標准將在全球掀起“綠色低碳經濟”的大浪潮,廣大企業應變壓力為動力,加強與相關領域研究機構、行業協會和龍頭企業攜手合作,加快自身生態設計評估能力,為產品建立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,加快產品更新換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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