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2月28日星期二

給孩子自由 該放手時就放手

給孩子自由 該放手時就放手
父母代子女相親的報道屢見在家工作不鮮,可是,如今爲了幫孩子找工作,一些父母也開證照始“身兼差體力行”了。在我市的一些招聘會上,有很多“求職者”都是幫孩子找工作的父母。

  在一次人力資源市場的招聘會,發現,幾位家長十分熱心地替子女找工作。一位40多歲的女士告訴:“我女兒外出了,我替她來看看在職進修,幫她投一下簡曆。”

  來幫兒子找工作的孫先生則傾吐了他的憂慮。孫先生說,他兒子24歲,去年大學畢業後,去了青島,在一家私企找了一份工作,可是只做了兩個月就辭職了。回來後,一直在家待著,每天看電視、上網,也不出去找工作,特別讓人上火。孫先生說,沒辦法,他只好到處幫著孩子找工作。

  據某機械的招聘講,要確定一個人是否適合招聘崗位,一般要向求職者詢問一些專業問題。如果來的不是應聘者本人,就很難判斷。所以,即便簡曆上面寫的能力再強,我們也不會聘用。而另外一家餐飲企業則明確表示,家長代子女找工作,說明子女的能力或者在某些方面肯定有問題,他們不會錄用父母代勞的應聘者。

  市人力資源市場的一位工作人員表示,家長不可能照顧孩子一輩子,如果事事包辦,對打工孩子的發展也不利。孩子到了找工作的階段,已是成年人了,應該具有獨立性,而且也應該有自己的想法。另外,父母幫著選的工作,孩子未必喜歡。所以,在擇業問題上,家長要給孩子自由,該放手時就放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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